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肥东司机张跃新14年冤案追踪:信访终结成“寻衅滋事”,谁在践踏法律尊严? 一张“信访终结”通知书,竟成为定罪依据?安徽合肥肥东县农民张跃新,因质疑县政F车辆转换政策不公,坚持上访14年,反被以“寻衅滋事罪”判刑。 法Y判决书称其“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”,却无受害人、无伤情鉴定、无具体地点。这场看似普通的案件背后,是公权力对公民申诉权的粗暴碾压,更是一场程序漏洞百出的“欲加之罪”。 一、案件核心:车辆转换政策引发177人权益纠纷 据当事人称: 2009年,肥东县推行“县内客运车辆转为出租车”政策,涉及177名车主。张跃新等人指出,县政F在转换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、滥用职权问题: 干部以权谋私:县交通局干部及其亲属利用内部信息,利用他人名义购车牟利,县J委却称“这是投资,非以权谋私”; 程序违法:政策公示仅在非法出版物《肥东报》刊登三天,且未召开法定听证会,违反《行政许可法》; 权益被剥夺:张跃新等原车主因早年转卖车辆(未过户),被以“非实际出资人”为由剥夺经营权,但车辆法律责任仍由原车主承担。 二、司F不公:信访终结竟成“寻衅滋事”定罪依据 据当事人陈述: 张跃新逐级上访至国家信访局、中J委,但各级法Y、检*院均以“信访终结后仍继续上访”为由驳回其申诉。2019年,肥东县法Y判处其寻衅滋事罪,理由荒诞: 判决书自相矛盾:引用《刑法》293条“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”,却无任何施暴证据;同时引用缓刑条款称“犯罪情节较轻”,逻辑无法自洽; 程序违规:庭审中法官以“饭点已到”打断证人发言,法警强行要求签字,且拒绝调取庭审录像; 二次追责:将其已受过行政处罚的信访行为合并为刑事追责,违反“一事不再罚”原则。 三、权力干预:信访终结程序涉嫌违法 据当事人称: 安徽省政F2013年召开的“信访终结评议会”被指严重违规: 诱骗参会:仅2名代表被诱骗至会场,其中另一位代表己得到理想的调解,张跃新被围堵无法离场; 暗箱操作:会议禁止录音、摄像,不对社会公开,无媒体,无签到簿; 文件效力存疑:信访终结决定书仅为部门间的内部文件,却被司F机关作为定罪依据。 四、张跃新的诉求:程序正义与权利回归 据当事人称: 彻查腐败:要求对干部们利用他人名字购车,侵吞公共资产而剥夺他人利益问题调查; 撤销罪名:寻衅滋事罪证据不足,应改判无罪; 程序重审:信访终结程序违法,案件需异地重审; 问责滥权:追究司F机关滥用“信访终结”工具、枉法裁判的责任。 公民维权何以成了“犯罪”? 此刑事案件给当事人家几代人的人生带来很大的影响。此行政决策,给D和政F带来直接经济损失达几千万元损失,其政治影响不可忽视。 此案暴露出的不仅是基层行政乱象,更是司F系统对公民监督权的恐惧。当信访制度异化为打压工具,当法律条款成为“口袋罪”,每一个追求公平的普通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张跃新。此案能否依法重审,将是对司F公正的真正考验。 (本文代为转发,如有不实言论我们不承担法律责任,如有雷同纯属巧合,侵权请联系更改。) |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