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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 30 年维权路,被拖欠工资遭强拆房屋

发布人:314127396 发布时间:2026年2月25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26

近 30 年维权路,被拖欠工资遭强拆房屋,我直面强权只求一个公道

我是关胜利,从壮年到暮年,我用了近 30 年的时间,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奔走维权,一边是原单位无故拖欠工资、提成,法定的双倍返还权益被肆意无视;一边是合法房屋被突然强拆,遭胁迫签下空白补偿协议,剩余补偿款被无故划转。这近 30 年,我尝尽了求告无门的心酸,体会到了个体面对强权时的无助,可即便如此,我依旧不愿放弃,今天把我的经历讲出来,只求一个公道,也让大家看看我遭遇的这一切。

一纸清债协议,换来十余年工资拖欠

事情要从 1994 年说起,那年我从西安某黑色金属材料总公司办理内退,与单位签订了正式的清债协议,约定由我负责清收单位的外欠款,清债期间单位不发放基础工资,仅按清回欠款金额的 50% 支付提成作为劳动报酬。为了完成清债工作,我自掏腰包投入大量的人力、物力,跑遍各地对接欠款事宜,一心想着凭自己的努力拿到应得的报酬。

可谁能想到,1998 年原单位因效益不佳,竟单方面中途降低了双方约定的清债提成比例,更过分的是,即便我辛苦清回欠款,应得的提成也被长期拖欠。因清债期间没有基础工资,被拖欠提成后,我的生活陷入了困境,维权更是举步维艰。经统计,仅有明确依据可查的拖欠款项就达 16 万元,加上工资、解除劳动关系补偿及多年维权的费用,我应得的款项共计 55.16 万元。

按照国家F律规定,拖欠工资应当双倍返还,可我的这一合法诉求,却始终未被相关方理会。从 2001 年到 2013 年,十余年间我多次前往省、市、区各级部门信访,甚至远赴北京反映情况,一遍遍诉说自己的遭遇,要求解决工资拖欠、清债提成的问题。可因为企业改制、单位单方变更规定等种种理由,我的合法诉求始终得不到合理认可,面对企业和相关部门的强势态度,我毫无话语权,陷入了 “不听安排就没人管” 的被动局面,真切体会到了什么叫 “胳膊拧不过大腿”。

补偿款被单方腰斩,协议签订身不由己

十余年间的信访维权,终于在 2014 年有了一点眉目,经多方协商,相关单位最初提出给我 18 万元的补偿,本以为这是迟来的公道,可没想到,相关方竟单方将补偿金额缩减至 131542 元。面对这样的变故,我没有任何协商的余地,在强势主体面前,我只能身不由己地签下这份息诉罢访协议,承诺不再就此前的信访问题上访。这份协议,并非我真实的意思表示,只是我在万般无奈下的妥协。

2015 年 6 月,相关主管单位申请了专项信访资金支付这笔补偿,明细里包含了工资补贴、律师费、清欠提成等费用,可这笔钱远低于我的实际损失,更重要的是,国家F律规定的拖欠工资双倍返还,在这份补偿里没有任何体现。我为单位辛苦清债,付出了时间、金钱和精力,换来的却是工资被拖、提成被扣,法定权益被无视,补偿款还被单方腰斩,这样的结果,让我难以接受,却又无力改变。

房屋突遭强拆,遭胁迫签空白补偿协议

如果说工资拖欠的维权让我体会到了企业的强势,那 2008 年的房屋强拆,更是让我见识到了公权力滥用的可怕。2008 年 7 月,我位于原单位家属院北院的合法房屋,被莲湖区某改造管委会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强制拆除,对方没有履行任何法定的告知、听证、协商程序,我的合法财产就这样被肆意侵犯。

强拆后,我还遭遇了威胁、强迫等行为,在无力对抗公权力欺压的情况下,我被迫在空白的 “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书” 上签字。最终我仅收到 110350 元补偿款,还有 4.5 万元的补偿款,被无故支付给了我的原单位,相关方没有给我任何解释和说明,仿佛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。

签了空白协议,我连协议原件都拿不到,为了获取拆迁及补偿的合法依据,从 2018 年到 2021 年,我又开始了漫长的信息公开维权,一次次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,历经三年,才在 2021 年 4 月艰难拿到了那份被强迫签署的补偿协议复印件。2023 年 7 月,西安市人民政府就强拆及补偿事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,可这份决定并未维护我的合法权益,我依旧看不到公道的影子。

起诉被驳,再审维权仍在继续

2023 年 8 月,我向西安铁路运输中级F院提起行政诉讼,核心诉求只有一个:确认莲湖区政府 2008 年强制拆除我房屋的行为违法。2023 年 9 月,F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,庭审中,莲湖区政府始终回避强拆程序违法及胁迫我签字的核心事实,仅以我的起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、我已签订补偿协议为由进行抗辩。

让我心寒的是,F院最终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,驳回了我的起诉。我明明是被胁迫签下空白协议,多年来一直通过信访、信息公开等方式持续维权,从未放弃过主张自己的权益,却因所谓的 “起诉期限” 被驳回,F院甚至没有审查强拆、胁迫签字这些核心的实体违法问题。

不服判决的我,在 2023 年向F院申请了再审,主张F院审理中存在适用F律不当、审查超期、未审查实体问题等程序违法情形。时至今日,我的再审申请仍在处理中,我不知道这条路还要走多久,但我始终相信,F律会给我一个公正的答案。

近 30 年坚守,只求合法权益被维护

从 1994 年到 2023 年,近 30 年的时光,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维权中。从工资拖欠到房屋强拆,我遭遇的是企业的强势违约,是公权力的不规范行使,是法定权益的被无视,是协商话语权的完全丧失。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,只想拿回自己应得的工资和提成,只想让违法强拆我的单位受到应有的认定,可这简单的诉求,却让我奔走了近 30 年。

国家F律明确规定拖欠工资双倍返还,可我的这一诉求始终石沉大海;相关方最初承诺的 18 万补偿,能单方腰斩至 13 万,个人毫无反抗之力;合法房屋被强拆,遭胁迫签空白协议,剩余补偿款被无故划转,维权却被以 “超过起诉期限” 驳回。这近 30 年,我体会到了个体面对强权时的渺小,也经历了维权路上的种种坎坷,可我从未想过放弃,因为我坚信,F律的公平正义,不会缺席。

我的诉求其实很简单:一是拿回属于自己的 55.16 万元拖欠工资、提成、补偿及维权费用,落实国家F律规定的拖欠工资双倍返还;二是确认莲湖区政府 2008 年强制拆除我房屋的行为违法,并依法作出赔偿;三是查清 4.5 万元补偿款被划转至原单位的原因,返还该笔款项。这些都是我的合法权益,我只是想通过合法的途径,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。

今天把我的经历讲出来,不是为了挑起矛盾,只是想让更多人看到我的遭遇,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我的案件,重新核查事实,纠正过往的不当认定,给我一个迟来的公道。同时,我也希望像我这样的普通老百姓,在面对企业强势和公权力时,合法权益能得到真正的维护,不再有人像我一样,为了一个公道,奔走近 30 年。

我会继续坚守在维权的路上,直到我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的那一天,也希望各位网友能关注我的遭遇,让公道不被辜负,让正义不缺席!

来源:https://baijiahao.baidu.com/s?id=1858085177050007542